7月24日至31日在津巴布韦举行的《湿地公约》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上,中国迎来高光时刻:福州等9地被认证为新一批“国际湿地城市”。至此,中国“国际湿地城市”总数达22个,继续居全球第一。
大会期间,中国湿地保护成就备受国际赞誉。
《湿地公约》秘书长穆松达·蒙巴称,缔约方大会举办以来,中国充分发挥大会主席国和《湿地公约》常委会主席作用,彰显了中国在全球湿地治理中的组织能力和引领作用;全球性非营利组织“湿地国际”东非区域主任朱莉·穆隆加认为,中国在全球湿地保护和恢复方面发挥带头作用,相关经验值得国际社会学习;“湿地国际”首席执行官昆拉德·基里盖尔表示,十分期待到访中国的“国际湿地城市”,学习平衡城市发展和湿地合理保护利用的先进经验……
地处东南沿海的福建,河流水系发达,沿海滩涂宽广,海湾众多,湿地资源丰富。近年来,福建湿地保护实践也不断收获国际认可。在新晋“国际湿地城市”福州,2022年,“福建闽江河口湿地:海、陆生物地理区划过渡带”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;2023年,闽江河口湿地入选国际重要湿地。
中国经验,世界认可,全球共享。这背后,是中国用创新智慧与责任担当,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诗篇,展现了中国人特有的浪漫。
贯古通今,江河湖海等不同形态的湿地,向来是文人墨客作品中的高频意象。北宋诗人鲍信客游福州时挥笔成诗:“西湖潮生海涨天”;1911年冬,冰心从北方回到“父母之乡”——福州,发自内心地感慨:“我觉得我的生命的风帆,已从蔚蓝的海,驶进了碧绿的江。”当我们把目光从文学作品投向生态治理实践,中国式浪漫还有更加具象化的体现。
用最严格的制度、最严密的法治守护最好的生态。
我国湿地分布广、面积大,湿地资源的丰富度和独特性在全球举足轻重。2022年,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——《湿地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标志着中国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。
科学定义湿地,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、资源调查评价、分级管理、名录管理等制度,对重点区域提出了针对性、专业性的保护措施,明确了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……这部长出了“牙齿”的法律,为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提供了制度保障,也彰显了中国引领全球生态治理的大国担当。正如穆松达·蒙巴所说,中国依法保护湿地为全球树立典范,其他国家可以借鉴中国经验,推进本国湿地保护立法。
以系统性观念解决生态系统问题。
修复红树林,不是树种得越多越好,而是既要适地适树,又要适度“留白”,为珍稀水鸟提供充分的觅食与栖息空间;向滩涂互花米草“宣战”,不仅仅要“斩草除根”,还要宜林则林、宜草则草、宜滩则滩,重建具有丰富生物多样性的海岸复合植被防护体系……福建这些湿地保护修复的具体实践,无不体现着中国生态治理的底层逻辑与科学智慧:坚持系统观念,注重全局思维。
如果你要写湿地,就不能只写湿地。它是一个包含土地、水体、水栖生物、鸟类、微生物、水生植物等多重要素的复杂生态系统,与森林、海洋等其他生态系统一荣俱荣、一损俱损。中国的智慧在于走出了“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”的传统模式,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,将湿地保护由过去的单一要素保护、局部保护延伸到整个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,拓展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。
拓展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。
保护与发展的矛盾,是生态治理中绕不开的难题。中国的解法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。今年是“两山”理念提出20周年。长期以来,这一理念也在湿地保护领域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实践。各地针对不同湿地类型的资源禀赋、生态特征和利用方向,在湿地生态农业、湿地产品加工、湿地生态旅游、湿地民宿康养、湿地自然教育、湿地碳汇开发等方面,开展了一系列湿地资源利用和生态价值转化的有益探索。
当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不断拓展,当生态保护变成一种可持续的投资,保护湿地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,吸引越来越多人主动参与、协同发力。所以,我们在福建看到,明溪的农民投身观鸟经济等新业态,平潭的渔民自发延长休渔期,湿地主题的自然教育走进福州中小学课堂,红树林保育公益活动在全省沿海广泛开展……生态意识蔚然成风,生态实践全民参与,汇聚成湿地保护的强大合力。
《湿地公约》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期间,中国代表团还举办了以“湿地高质量发展的中国方案: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”为主题的边会,分享中国湿地治理与保护经验。
中国在长期湿地保护实践中展现的担当、取得的成就,正不断赢得国际社会的认可与赞誉。开放大国,责任大国,也不吝分享东方智慧,与世界共享中国经验,输出中国方案,共同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诗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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